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洋妈:好评
比较推荐,位置不错,掌柜超级好,给我们推荐的美食和景点都很满意,露台很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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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1876:好评
特别特别棒的一家旅馆,看了评价最终选择他家,因为之前定的榻榻米,但是由于房间之前被订出去了,酒店老板特别给我们升级了大房间,房间特别干净。特别温馨。一进去就有家的感觉。最重要的是酒店老板娘特别好。特别热情,走的那天一直帮我们拉行李给我们带到路口。真的特别谢谢。特别好的一家旅馆,必须要推荐????????